泸州市,四川省辖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川渝黔滇结合部。地理坐标北纬27°39′-29°20′,东经105°08′41〃-106°28′,东西宽121.64千米,南北长181.84千米,幅员12,243平方千米。泸州市的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主要有泸顺起义总指挥部旧址、忠山、滴乳岩、报恩塔、龙透关、泸州大曲老窖池、玉蟾山、龙脑桥、朱德况场旧姑、笔架山、佛宝风景名胜区、合江县烈士陵园、法王寺、春秋祠、丹山风景名胜区、天台山、红军四渡赤水遗址、红龙湖森林公园、八节洞风景区、黄荆老林、石笋、红军怀念部驻地旧址、”护国岩”题刻、方山等。泸州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南部山区立体气候明显。气温较高,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其长,温、光、水同季,季风气候明显,春秋季暖和,夏季炎热,冬季不太冷。景观:名胜古迹众多,有宋代建造的江山平远堂,清代建造的奎星阁;有宋代诗人黄庭坚书“滴浮崖”和百子图石刻,有宋代建的报恩塔,市博物馆,朱德在泸业绩陈列馆和纪念刘伯承指挥的泸州起义纪念碑,以及泸州老窖洒厂400年老窖池等景点。
泸州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